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国办发明电〔2013〕28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4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
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元旦:1月1日放假1天。
二、春节: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6日(星期日)、2月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4月7日(星期一)补休。
四、劳动节: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5月2日(星期五)的课调至5月4日(星期日)上。
五、端午节:5月31日至6月2日放假,共3天。
六、中秋节:9月6日至9月8日放假,共3天。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8日(星期日)、10月11日(星期六)上班。10月6日(星期一)的课
调至9月28日(星期日)上,10月7日(星期二)的课调至10月11日(星期六)上。
八、注意事项
(一)坚持假期值班制度
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期间值班工作,值班人员须严格值班制度,做好值班记录,保持通讯畅通,及时处理假期中相关事务。
请各单位及时在办公自动化系统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填写值班安排表,于放假前一周报学校总值班室(地点:南校区办公楼Ⅱ—501,
电话:81891818,传真:81891819,邮箱:xddzb@xidian.edu.cn)和学校公安处南校区值班室(地点: 南校区办公辅楼南一层,
电话:81891110,传真:81891184,邮箱:xdgac@xidian.edu.cn;),并及时在本单位主页上公布值班安排。
(二)稳定安全工作
各单位在假期前,要对所辖区域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,无人值班的房间要做到断水、断电、断天然气,消除隐患,落实责任,
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室并妥善处置。
(三)假期值班时间 上午:08:30-11:30 下午:14:30-17:30
(四)学校总值班室电话 电话:88202212 传真:88213676